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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理
公司治理及其可能存在的风险
作者:转自江西企业法律顾问网   日期:2012-09-19   点击:100

公司治理及其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治理
  一、关于公司治理
  公司制作为一种企业制度出现的那一天起,公司治理的问题即产生。所谓公司治理,就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契约框架,该契约框架以股权结构为基础,规范公司决策与经营机关的行为,以实现创立公司的目的。具体来说,公司治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构建方式,主要是它们之间的职责、权限的配置,以及权力行使方式和程序的规范。二是投资者(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规范,包括授权机制、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规范。三是相关利益集团(政府、社会中介机构、员工、客户、供货商、所在社区等)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经营活动以及经营业绩的监督和了解。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组织,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成败,关系到组织公司的核心利益集团--股东的投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中最基本的制度安排,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取得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因此说,公司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六大问题:
  首先是治理结构的构建,包括二个方面问题:一是如何构建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股东会中基于股权结构的所有股东的利益保护与权力的平等行使,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等内部办事机构的构建。二是如何在构建的各个机构之间配置权力、责任,如何实现权力的制衡,以防止权力的滥用或不作为。
  其次是治理机制或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构建,主要是解决二个问题:一是委托人如何评价代理人的绩,如何构建公司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包括董事会如何评价管理层的经营绩效,股东如何评价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效果。二是委托人如何激励代理人为实现构建公司的目标而努力工作。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为董事会、管理层成员提供适当的激励措施,以保证作为代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能够正当履行职责,实现股东创立公司的目的。
  再次是公司的外部治理问题,它要求:一是公司应当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适当地位。二是公司应当满足政府的监管要求,并与社会保持有效沟通。
  二、公司治理结构中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风险就是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它既可能给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带来机会,也可能给其带来损害。对于公司治理的风险管理,主要关注的是可能给公司目标带来的负面影响,即可能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公司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管理层)主观上偏离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而对股东造成损害,管理当局由于未能关注到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经营风险而给股东造成的损害。
  因此,公司治理风险包括股东目标偏离风险和管理当局经营风险。股东面临风险或者说不确定性是管理当局在多大程度上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管理当局面临风险或者说不确定性是在为增加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奋斗的同时,要确定承受多大的经营风险。
  股东目标偏离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公司管理当局的道德风险。是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管理当局的行为偏离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从而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它是公司管理当局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例如公司管理当局在涉及到公司利益的活动中的故意不作为,或者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取私利等。
  二是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大股东利用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优势地位,通过一些看起来合法的或一些不合法手段侵犯小股东的利益。例如:通过关联交易剥削小股东;占用大股东占用公司的资金;大股东控制公司的各项重大经营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力并长年不分配红利,一方面剥夺了小股东的基本股东权力,造成小股东无法及时体现和获得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管理当局因缺乏利润分配压力,不利于管理当局充分发挥作用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是股东代表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投资者投资其他公司,需要派出人员代表公司(组织)行使股东权。这些股东代表人同样存在道德风险,不能有效履行其代理权,造成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如股东代理人勾结相关人员或者被公司管理层等相关利益者收买,不正常行使投资者委托其代理权,造成投资者的利益被损害。
  公司经营风险包括二个方面:
  一是由于公司管理当局的自身能力所限带来的经营风险。面对复杂的企业经营外部环境,尽管公司管理当局试图制订增长、利润以及相关风险之间最优平衡的战略和目标,并通过追求资源的高效配置,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却因为其能力所限,无法正确识别或/和评估所面临的经营风险,造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损害。
  二是管理当局的道德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管理当局及下属执行人员在执行业务时有意不执行必要的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从而使经营风险加大并超出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造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之所以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本身。公司制度为经营大规模实业积聚了大量资本,但因其资本来源的广泛性,带来的是股东权的分散,使股东失去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必须共同委托他人经营和管理公司,最终只有剩余收益权。因此,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的集中与分散程度是产生公司治理风险的根本原因。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易于出现公司管理当局的道德风险。管理当局不能按照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谨慎从业,导致股东目的无法实现。公司股权集中程度较高,易于出现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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